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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與他瑪亂倫生下法勒斯,猶大說他瑪比我有義?

  • 作家相片: 廷恩 林
    廷恩 林
  • 1月12日
  • 讀畢需時 12 分鐘

這是一個在聖經《創世記》第38章中非常深刻且具備法律與倫理複雜性的故事。要理解猶大為何說「她比我有義」,我們不能僅用現代的道德觀點,而必須回到當時的**「叔娶寡嫂制」(Levirate Marriage)**背景下來看。


以下我從社會背景、法律責任與人性轉變三個層面來為你分析:

1. 當時的背景:家族延續的法律義務

在當時的希伯來社會,如果丈夫死而無子,丈夫的兄弟有義務娶寡嫂,所生的第一個兒子要歸在死者名下,以傳承產業並延續名分。

* 猶大的失職: 猶大的長子珥和次子俄南相繼去世。猶大因擔心三子示拉也會死,便以示拉還小為藉口,讓他瑪回娘家守寡,實際上是逃避了讓示拉娶她的義務。

* 他瑪的處境: 他瑪處於一個極端弱勢的地位。她既不能改嫁他人(因為名義上仍屬於猶大家),又得不到猶大家的保障。對她而言,這不僅是個人的孤單,更是法律權利被剝奪。


2. 為何猶大說「她比我有義」?

當猶大發現他瑪懷孕並打算處死她時,他瑪出示了猶大的印章、帶子和杖。猶大隨即承認了錯誤。這裡的「義」(Tzedakah)在希伯來文中有「正當、履行義務」的意思。

* 他瑪的「義」: 她冒著被燒死的生命危險,用計與猶大同室,並非出於情慾,而是為了給死去的丈夫留下後代,守住家族的產業。在當時的價值體系中,她對夫家的「忠誠」與對「傳承」的堅持被視為一種高尚的行為。

* 猶大的「不義」: 猶大意識到,是他先背棄了諾言和法律義務。他瑪的行為雖然看似不道德(亂倫與欺騙),但其動機是為了糾正猶大的「不義」。


3. 法勒斯的地位與神學意義

這件事的結果是法勒斯(Perez)的誕生。令人驚訝的是,這段看似不名譽的往事,卻在歷史中留下了深遠的影響:

| 層面 | 意義 |

|---|---|

| 家族繼承 | 法勒斯成為猶大支派的重要領袖。 |

| 歷史地位 | 波阿斯(路得記)是法勒斯的後裔。 |

| 彌賽亞家譜 | 在《馬太福音》第1章,他瑪和法勒斯被列入耶穌基督的家譜。 |

> 重點筆記:

> 聖經並不避諱記載先祖的軟弱與道德瑕疵。這段故事顯示,上帝的計畫往往透過那些破碎、甚至是不完美的行為來達成。猶大的轉變也從這裡開始,他從一個自私、不負責任的父親,轉變為後來在埃及願意為弟弟便雅憫捨命的擔保者。

>

總結

這件事並非在讚美「亂倫」,而是在探討**「責任」與「誠信」**。猶大的這句話是他人生的一個轉捩點,標誌著他開始面對自己的過錯,並承認他瑪在維護家族繼承權上的決心超過了他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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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故事在聖經家譜中的地位

這段故事(猶大與他瑪)在聖經家譜中具有極其特殊且重要的地位,它不僅打破了多項傳統,更深刻地體現了聖經中關於「恩典」與「選民」的定義。

以下是這段故事在家譜中的三個關鍵地位:


1. 作為彌賽亞(耶穌)家譜的支柱

在《馬太福音》第一章的耶穌基督家譜中,法勒斯是猶大支派血統的直接延續者。

* 關鍵地位: 如果沒有他瑪冒險生下法勒斯,猶大支派的長子繼承權可能會中斷。

* 恩典的象徵: 耶穌的家譜中很少提到女性,而他瑪是第一位被提到的女性。這打破了當時家譜只記男性的傳統,且他瑪是一位外邦女子(迦南人),這象徵著彌賽亞的救贖計畫包含外邦人,而不僅限於猶太人。


2. 法勒斯成為「長子繼承」的代表

雖然法勒斯是猶大與兒媳所生,但在法律上他被視為猶大合法且最重要的後裔。

* 取代地位: 猶大原本的長子珥和次子俄南因行惡被神除滅。法勒斯的誕生不僅延續了猶大的名分,他更在日後成為猶大支派中最繁盛的家族。

* 伯利恆的祖先: 法勒斯的後裔後來定居於伯利恆。在《路得記》的結尾,眾人祝福波阿斯時曾說:「願耶和華使你從這少年女子(路得)得後嗣,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這顯示法勒斯的家族被視為極大的祝福。


3. 大衛王室的正統來源

這段家譜最顯著的地位在於它是大衛王室的根基:

* 血脈流程: 猶大 → 法勒斯 → 希斯崙 → 蘭 → 亞米拿達 → 拿順 → 撒門 → 波阿斯(與路得結婚) → 俄備得 → 耶西 → 大衛王。

* 如果沒有法勒斯,就沒有後來的波阿斯,也就沒有大衛王。這段看似充滿道德瑕疵的歷史,卻是建立以色列王國最神聖血脈的基礎。


神學上的深層意義:

這段故事在家譜中存在的地位,傳達了聖經中一個非常核心的信息:「上帝的計畫高過人的軟弱」。

* 非出於人的完全: 聖經並非挑選「道德完人」來完成救贖計畫。猶大有自私的一面,他瑪則使用了極端的手段,但上帝卻使用這段破碎的關係,生出了法勒斯,延續了應許。

* 打破血統純潔論: 作為外邦人的他瑪進入了神選民的核心家譜,這預表了上帝的國度是向所有具備「義」(忠貞與信心)的人開放的。


總結來說:

法勒斯的出生在聖經家譜中不僅是一段「插曲」,它是猶大支派得以存續的關鍵。沒有他瑪的決斷與法勒斯的誕生,猶大支派的傳承將會斷絕,後續的大衛王與耶穌基督的家譜也將不復存在。


當時「叔娶寡嫂」的法律細節

在猶大和他瑪的故事背景下,「叔娶寡嫂制」(Levirate Marriage,希伯來語稱為 Yibbum)不僅是社會習俗,更是一項嚴肅的家族法律義務。雖然這段故事發生在摩西律法頒布之前,但它反映了當時古近東地區早已通行的法律精神。

以下是這項法律的核心細節:


1. 法律的核心目的

這項法律並非為了滿足情慾,而是基於兩個極其現實的考量:

* 名字的延續: 確保死者不會因為無子而導致其名分在支派中消失。

* 產業的保護: 防止家族土地流失到外人手中。在當時的土地分配制度下,若無繼承人,土地可能會被收回或轉賣,這項制度能確保土地留在死者的血脈中。

* 寡婦的生存: 當時女性沒有獨立經濟能力,若無兒子供養,寡婦會陷入赤貧。這項法律強制夫家必須照顧這位女性。


2. 法律執行的細節

根據後來《申命記》25:5-10 的成文規定,這項制度有嚴格的運作方式:

| 項目 | 法律規定細節 |

|---|---|

| 適用對象 | 必須是「弟兄同居」(住在附近或同一家族領地)且其中一人死而無子。 |

| 繼承權歸屬 | 寡嫂與小叔所生的長子,在法律上算作「死去的兄長」的兒子,繼承兄長的遺產。 |

| 小叔的負擔 | 小叔雖然要供養這個孩子,但這孩子將來會分走原本可能屬於小叔(因為兄長無後而遞補)的家產。這也是為何故事中猶大的次子俄南不願盡責的原因。 |


3. 如果拒絕執行:公開羞辱

如果小叔不願娶寡嫂(如猶大的三子示拉或路得記中那位「某人」),法律規定了一套「脫鞋」的羞辱儀式:

* 城門口的訴訟: 寡嫂要到城門長老那裡控告小叔不肯盡本分。

* 脫鞋與吐唾沫: 寡嫂要當眾脫下對方的鞋,並吐唾沫在他臉上。

* 脫鞋之家: 該男子從此在以色列中會被稱為「被脫鞋之家」,這在當時注重名譽的社會是極大的恥辱,象徵他放棄了家族土地的踐踏權與守護權。


4. 為何猶大說他瑪「更有義」?

從法律細節來看,他瑪的行為實際上是在**「強迫猶大履行他已拒絕的法律義務」**。

* 猶大的違法: 猶大讓他瑪回娘家「守寡」,名義上她仍屬於猶大家(不能改嫁),但又不讓三子娶她。這等於將他瑪困在一個沒有未來的法律死胡同裡。

* 他瑪的自救: 她冒死取了猶大的印章(身分證)和杖(權柄),證明了她所懷的孩子確實屬於「猶大的血脈」。

這段法律細節顯示,聖經看重的往往不是行為的表面(欺騙或混亂的關係),而是背後是否守住了**「對家族的忠誠」與「對公義的堅持」**。


這條法律在後來的**《路得記》**中是如何被優雅地運用的

在《路得記》中,「叔娶寡嫂制」與另一項法律**「至近親屬的贖回權」(Kinsman-Redeemer / Go'el)**完美結合,演繹出一段從法律義務昇華為「愛與捨己」的動人故事。

如果說猶大與他瑪的故事是這條法律在「破碎與掙扎」中的體現,那麼波阿斯與路得則是這條法律「最優雅的示範」。


1. 法律的進階版:贖回權與娶寡嫂的結合

在《路得記》中,法律的運用比他瑪時期更複雜:

* 贖地(Leviticus 25:25): 拿俄米因窮困必須賣掉亡夫的土地。至近親屬有優先購買權,目的是讓土地留在家族內。

* 娶妻(Deuteronomy 25:5): 波阿斯不僅要買地,還提出必須同時娶亡者的遺孀路得,好讓「死人在產業上留名」。


2. 城門口的法律博弈:波阿斯的智慧

波阿斯在城門口(當時的法庭)面對十位長老,展現了極高的法律智慧。他先問那位比他更近的親屬是否願意買地。

* 那人的算盤: 起初那人說「我肯」。因為買地能擴充自己的產業,何樂而不為?

* 波阿斯的「優雅」反擊: 波阿斯隨即提醒他:「你買地的日子,也要娶摩押女子路得,好使死人在產業上留名。」

* 結局: 那人立刻退縮了,因為如果路得生下兒子,這塊地將來會歸於路得亡夫的名下,那人等於「白忙一場」且損害了自己的產業。他當眾脫鞋,將權利轉讓給了波阿斯。


3. 從「義務」到「恩慈」(Hesed)

這就是《路得記》優雅的地方:

* 他瑪的案例: 是在被逼到絕路下的**「自救」**,充滿了痛苦與衝突。

* 路得的案例: 是波阿斯在法律義務之外,出於**「自願」**的承擔。波阿斯其實可以只買地而不娶路得,但他看見了路得的賢德與對婆婆的孝心,他願意犧牲自己的金錢利益,來成全這對婆媳。


4. 兩段故事的奇妙連結

聖經刻意將這兩段故事聯繫在一起。在《路得記》4章12節,當波阿斯娶路得時,城門口的眾人祝福他:

> 「願耶和華使你從這少年女子得後嗣,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

這句話意義深遠:

* 公開平反: 它正式為他瑪「正名」,將那段看似不名譽的往事視為家族蒙福的源頭。

* 預表彌賽亞: 這兩段故事都涉及「外邦女子」進入彌賽亞家譜,顯示上帝的拯救不分種族,只要有那份「義」與「信」,都能參與在祂的計畫中。


總結比較

| 角色 | 法律動機 | 執行方式 | 結果 |

|---|---|---|---|

| 猶大與他瑪 | 強迫履行義務 | 偽裝、計謀、衝突 | 艱難地延續了血脈 |

| 波阿斯與路得 | 慷慨履行義務 | 公開辯論、捨己、愛 | 優雅地建立了王室根基 |

這兩段故事共同構築了聖經中對於「救贖」的定義:當人願意承擔起對他人的責任(甚至是犧牲自己的利益)時,上帝的恩典就藉此流向世界。


請分析路得與他瑪故事之間的相似性。


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觀察。在聖經敘事中,路得與他瑪的故事絕非偶然的巧合,她們在文學結構、身分背景以及神學意義上都有著驚人的對稱性。聖經學者常稱她們為「勇敢的寡婦」,因為她們都透過非傳統的手段,守護了應許的血脈。

以下是這兩位女性故事之間的五大相似性分析:


1. 相同的身分:外邦寡婦的困境

她們兩人都是進入希伯來家族的外邦女子,且都面臨了極端的生命困境:

* 外邦身分: 他瑪是迦南人,路得是摩押人。在當時的文化中,她們都是家族中的「異類」。

* 喪偶無子: 兩人都在夫家遭遇了丈夫死亡且沒有留下後代的悲劇。這在古代不僅是情感的打擊,更是法律與生存地位的徹底喪失。


2. 相同的法律機制:叔娶寡嫂制的實踐

這兩段故事是全本聖經中,唯二詳細描述「叔娶寡嫂制」(Levirate Marriage)與「至近親屬贖回權」如何運作的篇章:

* 被拒絕的風險: 他瑪被猶大推託(不讓示拉娶她);路得則面臨那位「更近的親屬」因為怕損害產業而拒絕贖回。

* 法律的延續: 兩人最終的目標都不是為了個人的情慾或再婚,而是為了「使死人在產業上留名」。


3. 相同的行為模式:主動出擊與「化裝」

她們都沒有坐在家裡等待命運,而是採取了在當時看來極具冒險性、甚至有道德爭議的主動行動:

* 深夜的冒險: 他瑪在路邊**「蒙臉」等待猶大;路得在深夜「掀開被子」**躺在波阿斯腳下。

* 身分的轉換: 他瑪化裝成妓女來獲取權利;路得則以卑微的拾穗者身分,主動向有權勢的波阿斯求婚。

* 目的的純潔: 雖然行為看似危險(可能被處死或被羞辱),但最終她們的動機都被證明是為了家族的信實(Hesed)。


4. 相同的族群認可:從「羞辱」到「稱讚」

這兩位女性起初都處於社會邊緣,但故事的結尾都得到了男方與社會的高度評價:

* 猶大的評價: 「她比我有義。」(創世記 38:26)

* 波阿斯的評價: 「妳末後所行的仁愛(Hesed)比先前更大…眾人都知道妳是個賢德的女子。」(路得記 3:10-11)

* 歷史的交匯: 誠如前述,《路得記》的長老們在祝福波阿斯時,刻意提到了他瑪的名字,這在法律上正式將路得的行為與他瑪的「義」畫上等號。


5. 相同的神學地位:彌賽亞血脈的守護者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沒有這兩位外邦女性的決斷,大衛王與耶穌的家譜就會中斷。

| 比較項目 | 他瑪 (Tamar) | 路得 (Ruth) |

|---|---|---|

| 生下的後嗣 | 法勒斯 (Perez) | 俄備得 (Obed) |

| 家譜貢獻 | 救回了瀕臨斷絕的猶大支派 | 將血脈延續至大衛王 |

| 馬太福音家譜 | 被列名的第一位女性 | 被列名的第三位女性 |


結語:聖經對「義」的翻轉定義

這兩段故事的相似性向讀者傳達了一個強烈的信息:「義」不在於教條式的遵守,而在於對生命的守護與對責任的承擔。

他瑪與路得都展現了一種「神聖的膽識」。她們在男性社會失能、法律陷入僵局時,用自己的身體與名譽作賭注,衝破了體制的阻礙。聖經將她們並列,是為了告訴我們:上帝的恩典往往透過那些「被排擠的局外人」來成就最偉大的計畫。


這種「局外人反而守住了核心價值」的現象,在其他歷史或文學故事中也常看到呢?

這種「局外人反而守住了核心價值」的現象,在社會學和文學批評中常被稱為**「局外人的洞察」或「邊緣人的救贖」**。當一個體制(如家族、國家、宗教)因為僵化、自私或腐敗而面臨崩解時,往往是那個「不被看好」或「不在體制內」的人,反而看清了核心價值的真諦,並用行動將其守護下來。

除了他瑪與路得,在不同的領域中也有非常經典的案例:


1. 文學經典:雨果《悲慘世界》中的尚萬強

尚萬強(Jean Valjean)在法律意義上是個徹底的「局外人」——他是個苦役犯、社會的邊緣人。

* 體制的失能: 警官賈維代表了冷酷、教條式的「法律」,雖然程序正確,卻失去了憐憫與公義的核心。

* 局外人的守護: 尚萬強雖然在法律之外,但他透過對芳汀、珂賽特的照顧,以及對敵人的寬恕,實踐了比法律更高層次的價值:慈悲與自我犧牲。他最終證明了什麼才是真正的「義」。


2. 歷史典範:辛德勒與被排擠的公義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國家機器(體制)走向了極端的邪惡。

* 局外人的角色: 奧斯卡·辛德勒起初只是一個投機商人,在納粹高層眼中,他甚至不是一個純粹的政治信徒。

* 核心價值的回歸: 當整個體制都在屠殺生命時,這個「局外人」利用體制的漏洞(金錢、賄賂、偽造文書),守住了人類最核心的價值:生命的尊嚴。他以一個「貪婪商人」的假象,完成了最神聖的拯救。


3. 中國文學:金庸筆下的「喬峰」與「郭靖」

在武俠小說中,這種現象常表現為「身分危機」。

* 喬峰(蕭峰): 他是契丹人(大宋的局外人),卻比任何大宋將領都更懂得「和平」與「俠之大者」的真義。當兩國交戰時,是他這個「外族人」用生命止息了戰爭。

* 核心價值: 他們守住的是「民胞物與」的仁愛,而非狹隘的民族主義。

為什麼「局外人」更容易守住核心價值?

這類故事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局外人具備了體制內的人所沒有的特質:

* 不受教條束縛: 他們不在權力結構中,因此能繞過僵化的規則,直接看見問題的本質。

* 願意承擔代價: 像他瑪和路得,她們本就一無所有,所以當她們看見「正確的事」時,更有勇氣豁出一切去爭取。

* 對「恩典」的敏銳: 因為經歷過被排擠的痛苦,她們對「忠誠、愛、憐憫」這些核心價值,往往有著比體制內的人更深刻的渴望。

核心價值的傳承圖譜

這類故事通常遵循一個奇妙的循環:體制僵化 → 局外人介入 → 冒險守護 → 體制重生。

總結來說

聖經將他瑪與路得放入彌賽亞的家譜,其實是在發出一個強烈的政治與神學宣言:「上帝的國度不屬於那些自詡為守門人的人,而屬於那些真正活出國度價值的人。」

無論是古代的希伯來法律,還是現代的普世價值,當我們遺忘了初衷時,上帝往往會差遣一個「他瑪」或「路得」出現在我們面前,提醒我們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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