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律法下,我們如何審判與被審判?
- 廷恩 林
- 11月1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 靈修主題:
自由的律法下,我們如何審判與被審判?
📜 經文:雅各書 2:12–13(RCUV)
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 經文釋義與重點解釋
v.12「使人自由的律法」:指的是基督的律法,即愛神與愛人、由內而外出於信心的順服,不再是靠外在條文來定人罪。這樣的律法不是捆綁,而是帶來內心自由。
「照這律法說話行事」:我們的言語與行動,都要在神的真理與愛中一致,因我們將在此準則下受審。
v.13「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這是對自義者的警告;若我們對人嚴厲無情,自己也不能期望得著神的恩慈。
「憐憫誇勝審判」:這是整段的核心亮點:神喜悅的不是報應,而是赦免;不是嚴懲,而是憐憫。
🧠 原文字義亮光
「自由的律法」(νόμος τῆς ἐλευθερίας, nomos tēs eleutherias):指由聖靈引導、以愛為動力的律法,使人脫離律法主義的恐懼與假冒,活出真正的順服。
「憐憫」(ἔλεος, eleos):強調出於同理心與實際幫助的慈愛,不是情緒反應,而是行動的愛。
「誇勝」(κατακαυχᾶται, katakauchatai):原意是「勝過、勝訴」,在此表示神的憐憫在審判中占據最終的勝利。
🙏 默想與禱告引導
💭 默想問題:
我說話與行事,是否常出於律法的嚴厲,而非恩典與憐憫?
我是否對某些人「定罪太快,饒恕太慢」?
在別人犯錯時,我是否記得自己也是領受恩典的人?
🙏 禱告詞:
主啊,祢的律法帶來自由,因祢的憐憫勝過審判。
求祢賜我一顆柔和謙卑的心,讓我在面對他人過錯時,
學會放下審判的態度,擁抱赦免與憐憫的行動。
願我今天的言語與行動,都反映出祢恩典的光輝。
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 聖經心理療癒應用
🎭 負向心理療癒:從嚴厲與自責中釋放
常以「完美主義」或「道德潔癖」審判自己與他人,造成焦慮與關係破裂。
雅各提醒:在神面前,不是律法本身使人自由,而是憐憫使人得活路。
🌱 正向心理建造:培養恩慈與關係復原力
憐憫並非縱容,而是帶著愛與責任的接納。
當我們活出憐憫,就像耶穌那樣,能重建信任、帶來醫治、撫平罪與恨的裂痕。
🛤️ 屬靈操練行動
今日實踐行動: 對一位你內心曾「暗中批評」或「難以饒恕」的人,今天為他/她禱告,或找機會表達恩慈的舉動。
反思記錄建議: 在靈修筆記中寫下「憐憫勝過審判」對你具體生活情境的提醒,並設下一週內可實踐的行動目標。
詩歌敬拜
.jpg)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