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如何引用舊約
- 廷恩 林
- 10月2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新約引用舊約的方式是多樣且系統化的,目的在於建立福音真理的基礎,並闡明新舊約啟示之間的連續性與優越性。
以下是新約引用舊約的主要方式和特點:
一、 舊約作為新約的基礎與支持
新約聖經將舊約視為真理的殿堂,其中舊約是外殿,新約則是內殿,即至聖所。兩者具有共同的來源和目的。
• 預言與預示 舊約不僅預言了新的恩典,也預示了新恩典的優越性。新約作者使用舊約經文來證明他們的論點,認為基督教信仰中的一切都是先知和詩篇作者所描繪的圖景的一部分。
• 權威性 新約作者始終堅持舊約的神聖權威。如果質疑新約作者在這一領域的見證,那麼新約的權威將無法得到尊重;兩約是共存共亡的。舊約被視為新約教義真理的權威和見證。
• 延續性與發展 舊約被視為新約的基礎和支持。新約是舊約真理屬靈上的發展與應用。新約沒有廢除舊有的啟示,而是將其視為不可撤銷的原始宗教。
二、 引用形式與措辭上的特點
新約作者在引用舊約時,展現出高度的靈活性,但同時保持了對經文精神的忠實:
1. 引用版本:新約作者(包括保羅和《希伯來書》的作者)經常引用七十士譯本(LXX)。
◦ 有時,作者的論點甚至建立在七十士譯本中與希伯來原文不同的措辭上。
2. 自由度與變動:新約作者引用經文時,會讓自己享有措辭上的自由,可能改變結構、替換措辭、更改或縮短語句。這種自由有時被認為是聖靈的工作。
◦ 引用可能是「依照大意」(ad sensum),而非「依照字面」。
◦ 有時,作者會「迎合」舊約經文的語言,以表達他們自己的觀點。
3. 一致的引用:某些引文在不同的新約書卷中以完全相同的措辭出現,即使這些措辭不同於希伯來原文和七十士譯本,這表明可能存在共同的俗語或傳統形式。
◦ 例如,申命記 32:35 的「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Ἐμοὶ ἐκδίκησις, ἐγὼ ἀνταποδώσω)在羅馬書 12:19 和希伯來書 10:30 中,使用了完全相同的措辭。
三、 引用公式的不同(強調神聖性)
新約作者在引言公式上有所不同,但普遍不引用書卷名稱,而是引用作者的人名或身份。
特點
特點 | 《保羅書信》(公認書卷) | 《希伯來書》 |
強調作者 | 通常較為含糊,例如「經上寫著」(γέγραπται),或「經上說」(ἡ γραφὴ λέγει)。 | 極為強調直接的神聖作者。 |
主要公式 | 經上寫著;經上說;或引用人名:「以賽亞說」、「大衛描寫」。 | 「祂說」(指神、基督或聖靈);「聖靈作證」(τὸ πνεῦμα τὸ ἅγιον μαρτυρεῖ)。 |
引用方式 | 將舊約視為書面記錄。 | 將舊約視為上帝或聖靈即時的話語。 |
四、 論證技巧和目的
新約作者使用舊約來確立教義,尤其是在對比新舊約的論證中:
• 累積引文:新約作者(特別是保羅和《希伯來書》的作者)習慣於累積多段舊約經文來支持一個論點。
• 連接短語:慣用καὶ πάλιν(又說)來連接引文,這在《希伯來書》和保羅的公認書信中都很常見。
• 預表與實體:舊約歷史被用作類比案例來證實或加強教義。例如:
◦ 在《希伯來書》中,引用出埃及記 25:40,證明地上的會幕只是天上事物的**「影子」和「副本」**。
◦ 引用詩篇 95 篇(今日你們若聽祂的話)來警告基督徒,這段話對他們仍然是**「活潑且有功效的」**。
◦ 新約作者將舊約的人物和事件(如亞伯拉罕、摩西和先知們)的信心作為新約信徒的榜樣。
• 對比舊約的失效:引用耶利米書 31:31-34 關於「新約」的預言。
◦ 作者藉由「祂既說了新約,就讓那前約舊了」這句話,推論出第一個聖約已經過時、衰敗、且**「快要歸於無有了」**。這證明了舊約無法達成其終極目的。
• 基督的優越性:舊約經文被用來確立基督比天使、摩西和祭司職分更優越。例如,引用詩篇 2:7(你是我的兒子)來確立基督的神性。
五、 語言層面的轉化
新約有時將舊約的觀念或措辭轉化為新的含義,以適應基督論的語境:
• 將舊約行為賦予新約含義:摩西選擇忍受**「為基督受的凌辱」**,這是一種將舊約行為以新約術語來表達的例子。
• 將舊約話語歸於基督:在引用詩篇 40 篇時(神啊,我來了,為要照您的旨意行),作者將這段話歸於基督的口,表明祂道成肉身的意圖。
• 聖言的載體:舊約語言被用作思想的載體,以表達新約作者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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