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克己vs基督教的捨己
- 廷恩 林
- 9月21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文/駱月絹
1. 儒家的「克己」
定義: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意思是約束自己、克制慾望,回到禮制的規範,就能達到仁。
方法:靠自律與修養,不斷操練,目標是「至善」的人格。
本質:以「自我」為出發點,靠意志去壓抑與塑造。
2. 聖經的「捨己」
經文基礎: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約一4:10)。
方法:不是自我壓抑,而是「把生命交託給基督」。
本質:不是靠自己,而是因與基督聯合,舊人已經同釘十字架,新生命在基督裡活出來(加2:20)。
3. 「捨己」若被誤用,就會變成「克己」
危險:
變成「靠努力壓抑自我」而不是「因信心順服基督」。
產生「宗教律法主義」,努力卻沒有自由。
容易陷入自義,甚至比較與驕傲:我比別人更能克己。
結果:失去基督作為生命的核心,只剩下道德修煉。
4. 真正的「捨己」應該帶來什麼?
與基督聯合 → 「因祂死,我也死;因祂活,我也活。」(羅6:8)
身份更新 → 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4:22–24)。
生命結果 → 活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3),不是自我壓抑,而是聖靈自然結出的。
總結
「捨己」和「克己」表面相似,但核心不同。真正的「捨己」不是壓抑自我,而是「交託、聯合、更新」──在基督裡才能真正活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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