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8 靈修教材
- 廷恩 林
- 2025年8月26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經文:羅馬書 6:15–18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但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當保羅提出「我們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這個問題時,他其實點出了一個人性裡最常見的掙扎。我們常想,既然神的恩典無限,是否就意味著我可以隨意呢?但保羅立刻以最強烈的語氣回應:「斷乎不可!」因為恩典不是縱容,而是釋放;不是讓人繼續被罪轄制,而是把人帶進真正的自由。
保羅用了「奴僕」這個字眼。在原文裡,這詞(δοῦλος,doulos)指的是完全隸屬於主人的僕人。他提醒我們:人不可能真正「無主」。我們要麼順從罪,就成為罪的奴僕;要麼順從神,就成為義的僕人。問題不是「是否作奴僕」,而是「我要做誰的僕人」。
在這裡有一個深刻的亮光:信仰不是一種抽象的哲學,而是關乎忠誠的選擇。當我順從罪,我的結局就是死亡與破碎;但當我順從神,雖然仍需學習、掙扎、甚至付代價,但結局卻是義與生命。恩典的力量正是在這裡彰顯出來——它不是給我犯罪的藉口,而是給我翻轉與成長的可能。
默想這段經文時,我心裡浮現一個場景:一個人戴著鎖鏈,彷彿命定要跟隨黑暗的主人,直到死亡。可是在恩典中,鎖鏈被打斷,他站起來,轉身跟隨另一位主人——一位溫柔、公義、充滿慈愛的主。這是身分的徹底改變,也是生命最深的自由。
在禱告裡,我說:
「主啊,感謝祢拯救我,脫離罪的轄制。雖然我仍常在掙扎中,但我知道我不再屬於罪,而是屬於祢。求祢讓我每天都能選擇順從祢的聲音,把我的生命獻為義的器具,使我不再做罪的奴僕,而是成為祢的僕人。」
這段話同時帶來心理上的療癒。多少時候,我們被自己反覆的失敗打擊,甚至對自己說:「我就是這樣的人,我永遠改不了。」但恩典提醒我,這不是真理。真理是:我已經不再是罪的奴僕,我的心已經可以自由地選擇順服神。這樣的信念,能幫助我重建自尊,讓我不再被羞愧感吞噬。
今天的操練,可以很簡單。當我遇到一個小小的試探,或一個舊有的習慣時,不要立刻被它牽著走,而是停下來,安靜地對自己說:「我不再屬於罪,我屬於神。」這樣的練習,看似微小,卻會逐漸培養一種屬靈的韌性。
最後,我願以一首〈奇異恩典〉來回應。每一次唱起「我曾經失喪,如今被尋回;曾經瞎眼,如今得看見」,心裡都再次被提醒:恩典不是叫我停留在過去,而是推動我走向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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