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5 靈修教材
- 廷恩 林
- 2025年8月22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羅馬書 3:27–31|信心與律法的關係
經文選讀
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經文釋義與亮光
保羅在這裡回應可能的質疑——既然因信稱義,那麼人是不是就有理由驕傲?會不會信心取代律法,讓人可以隨意犯罪?
他的回答清楚有力:
沒有可誇的餘地 —— 因為得救不是靠行為,而是神的恩典,所以沒有人能在神面前自誇。
神是萬人的神 —— 福音的範圍跨越文化與宗教界限,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得救的途徑相同,都是因信。
信心不是廢掉律法 —— 恩典不是放縱,真正的信心反而使律法的精神(愛神、愛人)得以成全。
亮光在於:信心不是替代律法,而是成全律法的根基。沒有信心,律法只是空洞的規條;有了信心,律法成為愛的行動。
原文字義與亮光
「誇口」(καύχησις / kauchēsis)
指因自身成就、身份或功德而自豪。保羅指出,因信稱義消除了自我誇耀的可能。
「立功之法」(νόμος τῶν ἔργων / nomos tōn ergōn)
意思是「行為之律」,依靠遵守律法來獲得義的方式。
「堅固」(ἱστάνω / histanō)
原意是「使站立」、「建立穩固」,表示信心並非讓律法失效,而是使其目的得以實現。
靈修默想與禱告
當我承認救恩全是恩典時,我也承認自己毫無可誇。這不是讓人自卑,而是讓人謙卑。
信心不讓我逃避律法,而是讓我在聖靈的能力中,甘心活出律法的核心——愛神與愛人。
默想中,你可以問自己:
我是否曾在心裡因自己的屬靈表現或知識而感到優越?
我的信心是否表現在愛的行動上,還是停留在口頭與觀念?
禱告回應主:
主啊,
謝謝祢救我脫離自誇的陷阱,
讓我承認自己完全需要祢的恩典。
幫助我用信心回應祢的愛,
在生活中活出愛神與愛人的真實行動,
使律法在我生命中得以成全。
阿們。
聖經心理療癒導引
從心理層面來看,自誇是我們維持自我價值的一種防禦方式——透過比較、表現、身份來證明自己。
保羅的教導解放了這種心理壓力:你的價值不在於你做得多好,而在於你被神完全接納。當你知道自己無需表現來換取愛時,你才能真正自由去愛別人。
實踐操練與敬拜詩歌
今日操練建議:
找出你曾引以為傲的屬靈或道德表現,在禱告中將它們交給神。
在一天中有意識地做一件愛人的事,不求回報、不求被看見。
每當想要比較或自誇時,默念:「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敬拜詩歌建議:
🎵《十架的恩典》
在詩歌中宣告,你的盼望、身份與價值,完全建立在十字架的恩典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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