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0 靈修教材
- 廷恩 林
- 2025年8月22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羅馬書 2:17–24|你是神名的見證,還是羞辱?
經文選讀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教,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
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
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麼?
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
經文釋義與亮光
保羅在這裡針對猶太人提出尖銳的質問。他們自認為是神的選民,擁有律法、熟悉誡命,甚至以教導他人為榮,但保羅揭露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們教導別人,卻忽略教導自己;他們懂律法,卻沒有活出律法。
這種屬靈的「雙重標準」讓神的名在外邦人中被褻瀆。保羅不是單單責備猶太人,其實他也在挑戰我們今日的信徒:你對真理的理解,有沒有在你的行為上顯出?你所傳的福音,別人從你身上能不能看見?
這段經文在提醒我們,知識與身份從來不是信仰的終點,真實的敬虔,是裡外一致的生命,是活出見證的行動。
原文字義與亮光
「誇口」(希臘文:καυχώμενος / kauchōmenos)
指的是自信地倚靠、以此為榮。在這裡,猶太人以律法誇口,卻忽略了神所看重的是內裡的順從與實踐。
「教導別人,卻不教導自己」(διδάσκεις ἑαυτόν οὐ διδάσκεις)
這是一種明顯的屬靈分裂:頭腦上的教導與生命的實踐不一致。原文中這句是以強烈的修辭反問句表達,凸顯其荒謬與虛偽。
「神的名因你們受了褻瀆」(τὸ ὄνομα τοῦ θεοῦ… βλασφημεῖται)
褻瀆(βλασφημέω)原意是對神說出辱罵的話。在這裡是說,因為信徒行為與言語不一致,讓不信主的人對神的名失去尊敬,甚至藐視祂。
靈修默想與禱告
我們是否曾經在別人面前強調信仰的真理,卻在私下忽略那些我們自己也該遵守的原則?我們是否希望被認為是屬靈的,卻不願意面對生命中的破口?
今天的經文不是為了讓我們定罪,而是為了喚醒我們:屬神的人,是神的名的見證者。
我們越了解神的話語,就越有責任讓那話語在我們身上成為真實的見證。
請誠實地默想,然後禱告:
主啊,
我曾誇口自己明白祢的律法,
卻忽略活出律法的生命。
我教導人要聖潔,卻在隱秘處妥協;
我責備人假冒,卻容許自己不誠實。
求祢赦免我,煉淨我,
不讓祢的名因我受羞辱,
卻因我而得榮耀。
願我裡外一致,成為祢真理的活見證。
阿們。
聖經心理療癒導引
當我們的信仰停留在頭腦裡、嘴巴上,卻無法影響我們的選擇與生活時,內心深處其實會有一種不安與羞愧感悄悄蔓延。
這種「我知道自己該怎麼做,卻沒有做到」的狀態,在心理上被稱為價值錯位的張力。久而久之,這種張力會讓我們疲憊、逃避,甚至假裝沒事。
但福音不是用來指責,而是用來釋放。神今天再次呼喚我們,不是要我們努力「扮演更屬靈」,而是邀請我們誠實面對自己,重新對齊祂的真理與憐憫。
你可以對自己說:
「我願意不再演戲。神愛我,是因為我真實,而不是我表現得完美。」
誠實地活在神面前,是醫治的開始。
今日操練建議:
回顧你曾在他人面前表現出的屬靈形象,問自己:「我的行為是否與我傳遞的價值一致?」
若發現有不一致之處,不要自責,而是將這落差交給主,並訂下一個小目標(如:更真實的分享、認錯、調整某個習慣)。
若合適,可向信任的屬靈同伴請求代禱與陪伴。
詩歌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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